歐洲安全聯盟在其官方網站上發文明確:防護口罩等個(ge) 人防護用品(PPE)需滿足REACH法規等要求。
備注:本文適用於(yu) 個(ge) 人防護設備(PPE),例如防護口罩(FFP2或FFP3型),防護眼鏡和麵罩,防護手套和衣服等。醫療設備(例如醫療或外科手術)的合格評定程序麵具)是不同的,對於(yu) 那些麵具,您應該從(cong) 相關(guan) 的貿易協會(hui) 或當局那裏尋求信息。製造商還必須檢查同時適用於(yu) 該產(chan) 品的其他法規(例如,REACH始終適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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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麽(me) 是REACH法規?
REACH是歐盟法規(EC) No.1907/2006《化學品的注冊(ce) 、評估、授權和限製》的簡稱。該法規於(yu) 2006年12月31日公布,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。為(wei) 了保證該法規的順利實施,歐盟專(zhuan) 門成立了主管機構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,於(yu) 2008年6月1日正式運作。
REACH法規管控哪些產(chan) 品?
投放歐盟市場的產(chan) 品隻要涉及法規規定的與(yu) 化學品有關(guan) 的義(yi) 務,就需要符合REACH法規。所以REACH法規管控範圍非常廣,包含了如電子電氣產(chan) 品、化工產(chan) 品、汽車、玩具、家具、紡織產(chan) 品等各種產(chan) 品。
REACH將產(chan) 品分成物質、混合物和物品三種類型,對不同類型產(chan) 品有不同要求。這種分類是如何定義(yi) 的?
三種類型的產(chan) 品定義(yi) 如下:
“物質”是指自然狀態或由製造過程取得的化學元素或化合物,例如:鎘,硫酸銅等。包括任何需要保持其穩定性的添加劑和生產(chan) 過程中引入的雜質,但不包括任何能被分離並不影響物質穩定性或物質組成的溶劑。
“混合物”是指由兩(liang) 種或兩(liang) 種以上物質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,如油漆、合金、清洗劑等。
“物品”是指一個(ge) 產(chan) 品在生產(chan) 過程中被賦予了特定形狀、表麵或設計,這些形狀、表麵或設計比其化學組成更大程度上決(jue) 定了它的功能。例如:電腦、手機、電機、齒輪、電源線插頭、包裝材料等。
防護用品屬於(yu) 物品。
REACH對於(yu) 有害物質的要求包括哪些?產(chan) 品中SVHC候選物質的濃度未超過0.1%是否即可認為(wei) 滿足REACH法規要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