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HS是由歐盟立法製定的一項強製性標準,它的全稱是《關(guan) 於(yu) 限製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該標準已於(yu) 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,主要用於(yu) 規範電子電氣產(chan) 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,使之更加有利於(yu) 人體(ti) 健康及環境保護。該標準的目的在於(yu) 消除電器電子產(chan) 品中的鉛、汞、鎘、六價(jia) 鉻、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(注意:PBDE正確的中文名稱是指多溴二苯醚,多溴聯苯醚是錯誤的說法)共6項物質,並重點規定了鎘的含量不能超過0.01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