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ACH最新增至多少項?
如果您的產(chan) 品出口歐盟等國,就要注重材料的安全環保,歐盟國家的REACH檢測規定了要求。出口歐盟國家的話,辦理REACH檢測,將使您的產(chan) 品很有競爭(zheng) 力。那麽(me) REAHC測試的項目有哪些呢。
目前,REACH檢測法規中的高關(guan) 注度物質SVHC已經陸續公布了,現在一共是197項物質;截止日期為(wei) 2019年1月15日。對於(yu) 有機類產(chan) 品,在進行REACH檢測的時候,需要測試全套197項。如果是無機類產(chan) 品,需要測試的是71項。
即REACH最新增至197項,REACH新增10項。
REACH測試報告是什麽(me)
REACH測試報告是產(chan) 品通過REACH測試後編製的一份報告,內(nei) 容含有此項產(chan) 品的各種化學物質的百分比含量,符不符合REACH的標準,對人體(ti) 是否有害等。
REACH測試又分金屬部分和非金屬部分,金屬部分做REACH71項,非金屬部分做REACH197項,也可以混合測試(產(chan) 品不複雜的前提下,金屬部分和非金屬部分按等質量比取樣測試REACH197項,歐盟的法規是支持混測的)。
REACH管控的物質的危害及管控
根據REACH法規第57和58條款,在REACH管控的物質中具有致癌、致畸變、生殖毒性(CMR 1類和2類物質)、強持久生物累積性有毒物質(PBT)、非常持久和強生物積累物質(vPvB)以及對環境或人體(ti) 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或內(nei) 分泌幹擾的物質為(wei) 高關(guan) 注物質(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,簡稱SVHC),並記錄於(yu) 法規附錄XIV中。
高關(guan) 注物質不允許隨便使用,隻有經過授權才可添加至產(chan) 品中。根據REACH法規第7.2條款的規定,當物品中含有SVHC候選清單中的物質質量分數超過0.1%,並且該物質每年進入歐盟超過1噸/年/公司,則該物品的生產(chan) 商或進口商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, 提交歐盟 REACH法規第7條第(4)款所要求的資料。某些特定情況下可以豁免通報。
通報條件:
(1)該物質存在物品中的濃度大於(yu) 0.1% (重量比);
(2)每個(ge) 製造商或進口商每年製造或者進口的物品中該物質的總量超過1噸;
(3)該物質作為(wei) 此項用途尚未被注冊(ce) 過。
這是一個(ge) 涉及化學品生產(chan) 、貿易、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,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,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(ye) 的競爭(zheng) 力,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,防止市場分裂,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,促進非動物實驗,追求社會(hui) 可持續發展等。REACH建立了這樣的理念:社會(hui) 不應該引入新的材料、產(chan) 品或技術,如果它們(men) 的潛在危害是不確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