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煙檢測
概述
目前,歐盟並無專(zhuan) 門的指令及標準管轄電子煙類產(chan) 品,所以,電子煙將會(hui) 視為(wei) 消費產(chan) 品,如德國,英國,荷蘭(lan) ,愛爾蘭(lan) ,西班牙,意大利及波蘭(lan) 。另一方麵,比利時,芬蘭(lan) ,瑞典,丹麥出售的電子煙將視為(wei) 醫藥類產(chan) 品。而希臘是完全禁止銷售此類產(chan) 品。
針對美國市場,目前電子煙的安全性具有一定的爭(zheng) 議性,根據2009年FDA進行的某些電子煙科研表明,電子煙類產(chan) 品含有某些致癌物質。
專(zhuan) 業(ye) 檢測項目包括:
第一部分 針對電子煙關(guan) 鍵零部件的測試
煙油測試
1)根據加州 65 要求進行尼古丁測試
2)根據 FDA 技術文件測定4 種特定亞(ya) 硝胺化合物
3)測試電子煙油中的丙二醇,二甘醇等有害物質。
4)參照美國藥典USP 尼古丁中的重金屬的方法測定的電子煙油的重金屬
5)參照美國藥典USP 的要求測試電子煙的微生物含量及防腐效能。
6)TRA 毒性分析 – 歐盟及美國
7)電子煙 MSDS 安全數據說明書(shu) 服務 – 根據歐盟2001/58/EC, 1999/45/EC, 67/548/EEC, Regulation (EC) No. 1907/2006; 美國29 CFR 1910.1200(g),ISO 11014-1 等國際標準簽發安全數據說明書(shu) 。
電池測試
1)UN 38.3 及其它
2)關(guan) 鍵電池性能測試如過熱(Over Heating)
3)歐盟2006/66/EC 及美國Public Law 104-142
食品接觸材料測試
1)美國FDA 及GRAS(如不鏽鋼及其它材質)
2)歐盟食品接觸指令EC 10/2011
第二部分 針對電子煙成品的測試
除上述電子煙零部件的測試外,針對電子煙成品,還需要符合下麵要求:
1)出口歐盟 RoHS 指令
2)標簽及說明書(shu) 評估(如原產(chan) 地,CE Mark 等)
3)Claim Verification (包裝聲明評估)- 用於(yu) 評估是否欺騙消費者等
4)零售商及品牌商指定的測試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