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D認證介紹
1999/5/EC指令已實施多年,諸多地方滿足不了現有產(chan) 品。其實歐盟早已在2007年就已開始起草新指令,但進度沒有那麽(me) 快,於(yu) 是在2011年再提交了一個(ge) 草稿給歐盟委會(hui) ,終於(yu) 在2014年5月22日,歐盟官方公布了新版的無線設備指令RED2014/53/EU,該指令是基於(yu) 歐盟新的CE框架決(jue) 議768/2008/EC編寫(xie) 的,RED2014/53/EU取代原有的歐盟無線設備指令R&TTE-D1999/5/EC。自歐盟官方公布新指令並生效開始,有兩(liang) 年的過渡時間,從(cong) 2016年6月13日起,原R&TTE指令1999/5/EC將被廢除,而已經按舊指令評估的產(chan) 品可以繼續銷售到2017年6月13日。2017年6月13日之後,歐盟市場上隻允許銷售按照新的RED2014/53/EU評估的無線設備。新指令推出的目的是:明確頻譜使用範圍,提高頻譜使用的有效性,更方便成員國家之間執行法規和進行市場監控。
無線產(chan) 品能夠合法地在歐盟國家銷售之前,必須根據RED指令執行測試取得認可,同時也必須擁有CE-mark。無線遙控產(chan) 品必須符合RED指令RED2014/53/EU要求。
RED認證範圍
1、短距離無線遙控產(chan) 品(SRD)例如:遙控玩具汽車、遙控報警係統、遙控門鈴、遙控開關(guan) 、遙控鼠標、鍵盤等;
2、專(zhuan) 業(ye) 無線電遙控產(chan) 品(PMR)例如:專(zhuan) 業(ye) 無線對講機、無線麥克風等;
3、無線電話CTO、CT1、CT1;
4、ISDN(數字電話產(chan) 品);
5、DECT(增強型數字無線電話);
6、手機GSM、CDMA測試;
7、藍牙產(chan) 品例如:藍牙耳機;
8、工作頻率<9kHz的感應數據傳(chuan) 輸設備;
9、無線廣播接收機設備。
RED認證和舊版R&TTE的區別
1、RED產(chan) 品範圍僅(jin) 包括無線通訊和無線識別設備(如RFID,雷達,移動偵(zhen) 測等)。射頻設備不用於(yu) 通訊或者識別的會(hui) 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的管控中;
2、有線通訊終端設備(TTE)被移除,因此RED指令僅(jin) 用於(yu) 無線產(chan) 品;
3、無線廣播接收機現已納入RED指令的範圍(之前涵蓋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中);
4、指令覆蓋頻率下限已取消(之前R&TTE的管控起始頻率是9kHz),而上限依然是3000GHz;
5、公告機構評估意見現已由“型式檢查證書(shu) ”取代;
6、製造商隻有在其質量體(ti) 係經過公告機構評估過後,才能使用帶公告機構號碼的CE標誌(完全質量保證–型式H);
7、二類設備向各國頻譜機構進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;
8、二類設備的標識(警告號)不再需要,不過在某些國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現在產(chan) 品包裝上;
9、不再需要在用戶手冊(ce) 中出現CE標誌,不過手冊(ce) 中必須注明射頻使用的頻段及發射功率;
10、個(ge) 人評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(即不需要進行RED認證);
11、新指令要求使用統一的充電器;
12、製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聯係方式必須出現在設備上,而當設備太小時可以出現在用戶手冊(ce) 中。
現有的這些改動及未來的其他改動將會(hui) 影響到貴司在今年和未來幾年的產(chan) 品認證,所以從(cong) 現在就必須開始將新指令考慮到貴司產(chan) 品的設計和市場銷售中,尤其針對新加入到指令中的產(chan) 品,如:
無線廣播接收機設備;
工作頻率<9kHz的感應數據傳(chuan) 輸設備。
根據新的歐盟框架決(jue) 議768/2008/EC,RED指令也對製造商、進口商、分銷商和歐盟代表的職責分別做了明確的規定。在產(chan) 品上或隨附的說明書(shu) 上,必須標識出製造商和進口商的名稱和可聯係到的地址。
RED認證測試項目
1、電磁兼容測試(EMC測試);
2、安規測試LVD(新指令中,對於(yu) 電池輸入的RF產(chan) 品,也要求進行此項測試);
3、根據歐洲ETSI標準進行無線電通訊設備測試(RF測試);
4、歐洲允許頻譜的信息通告(Notification);
5、CTR(TBR)測試;
上一個(ge) :GS認證介紹
下一個(ge) :歐盟CE-LVD指令介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