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生物安全IEC62471
一、光生物安全的定義
光生物安全是指各種燈和燈係統(包括各種發光器具)所發出的光不能對生物(主要是人體(ti) )產(chan) 生有害的輻射影響。
按輻射的波長及人眼的生理視覺效應又可以將光輻射分為(wei) 三個(ge) 部分:紫外輻射、可見光和紅外輻射。
二、為(wei) 什麽(me) 要做光生物安全
近年來的光生物學研究表明,光輻射與(yu) 人類健康息息相關(guan) ,不管是紫外光、可見光、紅外光,在照射不當的情況下,就會(hui) 對人體(ti) 的生理產(chan) 生直接或潛在危害。
紫外危害:對眼睛:光致角膜炎、光致結膜炎、白內(nei) 障。
對皮膚:紅斑(短期)、皮膚癌(長期)
藍光危害:視網膜炎。
可見與(yu) 紅外光危害:灼傷(shang) 、紅斑效應、白內(nei) 障。
三、光生物安全的依據
與(yu) 單一波長的激光係統相比,對燈和燈係統的光學輻射危害的評估和控製更為(wei) 複雜。
為(wei) 了評估一個(ge) 寬波段光源,例如弧光燈、白熾燈、熒光燈、陣列燈或燈係統,首先需要確定在距人最接近的一個(ge) 或多個(ge) 點上由光源發出的光輻射的光譜分布;其次,光源的尺寸或投影的尺寸必須在視網膜危害光譜區加以說明;最後還要確定輻照度和有效輻亮度與(yu) 距離的變化關(guan) 係。
因此製訂了標準IEC/EN 62471(GB 20145)來評估燈和燈係統相關(guan) 的輻射危害。